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类型的项目。政府投资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
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直接投资:是指安排政府投资资金投入非经营性项目,并由政府有关机构或者其指定、委托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建设实施的方式。
资本金注入:是指安排政府投资资金作为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的资本金,指定政府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权益,项目建成后政府投资形成相应国有产权的方式。
投资补助:是指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对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适当予以补助的方式。
贷款贴息:是指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对使用贷款的投资项目贷款利息予以补贴的方式。
政府投资项目流程图重点环节说明:
1.立项/项目建议书批复
项目建议书一般处于投资机会研究之后、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项目建议书审批基本需要7个工作日完成,发改部门核准投资项目文件有效期为2年。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项目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在有效期内未形式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二条第九款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从此文件也可以看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在可研批复之前。
根据部分地区自然资源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显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办事指南中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说明:(不含自然资源部厅审批、材料补正、批前公示时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环评批复
项目在取得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后,可着手办理用地预审与与选址意见书和环评手续同步进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未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4.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有个前置条件是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和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后。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承诺3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但是由于不固定因素太多,可研批复有效期一般会在文件里注明。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自然资规[2019]2号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释义第二条行政许可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6.不动产权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的自然资管与规划局申请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其中两个最基本的前置条件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具备条件满足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同时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时间的了解,有利于把控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合理安排项目手续的先后顺序,推动项目工作稳步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对审批手续有效期限的了解,对做实项目的合规性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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