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做大做强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山西省促进先进算力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根据省数字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制定了《2024年先进算力发展相关政策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项目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和中央驻晋单位。
2.申报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常运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健全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
3.被依法纳入失信主体名单和被国务院大督查等检查点名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指南》具体支持方向提出的申报条件,在山西省境内实施(拓展省外市场项目除外)。
2.同一单位实质内容相同的项目未享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3.同一单位实质内容相同的项目只可申报一个方向。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及《指南》要求,明确自身项目所属方向,编制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2、附件3),资金申请报告应达到可研深度。按要求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2.各市发展改革委、数据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省直有关单位按照省级项目业务归口原则,作为推荐单位,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资料收集,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3.各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避免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并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正式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
4.省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指南》要求,按照择优选精、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确定一批高质量项目,给予一定的省数字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1.各推荐单位推荐文件、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各一份。
2.电子版光盘两份(PDF格式和EXCEL格式)内容须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保持一致,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各一份。
四、其他要求
1.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于9月3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
2.各推荐单位应在推荐文件中明确“推荐项目已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应在项目汇总表中对奖励类项目提出明确的资金奖励建议。
3.各申报方向的专项审计报告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签章完整有效,可追溯报告签发时间和备案机构,专项审计报告应包含申报内容相关的明细账。
4.请各相关单位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各项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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