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大宗商品-黄磷价格分析:价格为2.3万元/吨,同比下降25.21%
2024年3月化工大宗商品黄磷价格为2.27万元/吨,同比下降25.21%,环比下降6.6%;从3月周一至周五大宗商品黄磷价格来看,价格在2.27-2.43万元/吨之间波动,3月1日-4日达到最大值。
2024年3月大宗商品-氯化铵价格分析:价格为592.5元/吨,同比下降49.14%
2024年3月化工大宗商品氯化铵价格为592.5元/吨,同比下降49.14%,环比增加0.42%;从3月周一至周五大宗商品氯化铵价格来看,价格在590-592.5元/吨之间波动,有一次调价,3月28日-29日达到最大值。
2024年3月大宗商品-烧碱价格分析:价格为852元/吨,同比下降1.62%
2024年3月化工大宗商品烧碱价格为852元/吨,同比下降1.62%,环比增加8.95%;从3月周一至周五大宗商品烧碱价格来看,价格在781-852元/吨之间波动,3月25日-29日达到最大值。
2024年3月大宗商品-环氧乙烷价格分析:价格为0.7万元/吨,同比下降4.17%
2024年3月化工大宗商品环氧乙烷价格为0.69万元/吨,同比下降4.17%,环比增加1.47%;从3月周一至周五大宗商品环氧乙烷价格来看,价格在0.68-0.69万元/吨之间波动,有一次调价,3月14日-29日达到最大值。
2024年3月大宗商品-三聚氰胺价格分析:价格为0.7万元/吨,同比下降8.2%
2024年3月化工大宗商品三聚氰胺价格为0.73万元/吨,同比下降8.2%,环比下降2.68%;从3月周一至周五大宗商品三聚氰胺价格来看,价格在0.73-0.75万元/吨之间波动,3月5日-13日达到最大值。
2024年3月大宗商品-轻质纯碱价格分析:价格为1940元/吨,同比下降29.71%
2024年3月化工大宗商品轻质纯碱价格为1940元/吨,同比下降29.71%,环比下降11.42%;从3月周一至周五大宗商品轻质纯碱价格来看,价格在1940-2190元/吨之间波动,3月1日-4日达到最大值。
2024年3月大宗商品-甲苯价格分析:价格为7350元/吨,同比增加3.81%
2024年3月化工大宗商品甲苯价格为7350元/吨,同比增加3.81%,环比增加1.94%;从3月周一至周五大宗商品甲苯价格来看,价格在7210-7350元/吨之间波动,3月27日-29日达到最大值。
2024年3月大宗商品-混二甲苯价格分析:价格为7520元/吨,同比下降0.66%
2024年3月化工大宗商品混二甲苯价格为7520元/吨,同比下降0.66%,环比增加1.35%;从3月周一至周五大宗商品混二甲苯价格来看,价格在7340-7520元/吨之间波动,3月27日-29日达到最大值。
2023年第四季度山东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17: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88:1
2023年第四季度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4-2023Q4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8.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27.98%;2022Q4-2023Q4单季度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四季度江西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13: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51:1
2023年第四季度江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4-2023Q4江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9.0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30.51%;2022Q4-2023Q4单季度江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四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波动。
2023年第四季度福建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1: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73:1
2023年第四季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4-2023Q4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7.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29.45%;2022Q4-2023Q4单季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四季度安徽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24: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48:1
2023年第四季度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4-2023Q4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8.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28.31%;2022Q4-2023Q4单季度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四季度浙江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86: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57:1
2023年第四季度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4-2023Q4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8.0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27.46%;2022Q4-2023Q4单季度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四季度江苏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07: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62:1
2023年第四季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4-2023Q4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8.0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27.73%;2022Q4-2023Q4单季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下降。
2023年第四季度上海市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08: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78:1
2023年第四季度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4-2023Q4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8.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27.59%;2022Q4-2023Q4单季度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波动。
2023年第四季度黑龙江省城镇、农村居民累计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85:1,累计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57:1
2023年第四季度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2022Q4-2023Q4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9.3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达到30.55%;2022Q4-2023Q4单季度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第四季度达到最高值,此后有所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