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具体来看,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炎立消胶囊在含量测定项目上不符合规定。此外,江苏华洪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金贵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及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生产的槟榔、硬脂酸红霉素胶囊等药品在水分、性状以及含量测定等项目上不合格。
资料显示,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是葵花药业并购的药品生产企业。此次也并非葵花药业旗下子公司首登质检黑榜,据衡水市药监局公开的2017年度药品注册与监管行政检查显示,葵花药业旗下子公司衡水冀州葵花和衡水得菲尔葵花曾被点名七次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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